教會中人是國民 (二)

梁德鈞傳道

 

上一篇的文章提及到在教會中的肢體有著神子民的身份,今次的內容主要針對在教會中我們需要做什麼﹖篇幅有限,筆者列舉以下三項分享。

 

1.    我們需要忠心地研讀和傳講神的話語。神與子民的交流集中在衪主動地向他們說話,經典的場面如頒布律法時神透過摩西(先知的角色)說明神對子民的要求﹔同樣,耶穌在登山寶訓中(這事件被形容為新約的重新頒布律法),耶穌看見許多的人,「就開口教訓他們」(太五1-2),以說話的方式與衪的跟隨者交流。更加重要的,約翰形容「道成了肉身」,神的說話具體地呈現在耶穌的言行及與人同在之中。所以,今天我們作為神的子民,仍然要期待神向我們說話,透過查經、宣講,聆聽衪活潑的聲音。

 

2.    我們需要持續地施行和領受主餐。在聖經中,「約」與「國」是分不開的,上一篇文章也提及過是君主與子民的關係,一旦「約」成立了,雙方都不能脫離對方。而在立約的過程牽涉了殺祭牲、灑血的儀式作為立約的憑據,「你看!這是立約的血,是耶和華按這一切話與你們立約的憑據。」。(出廿四3-8)。在新約聖經中,耶穌也有相似的言論,「因為這是我立約的血,為多人流出來,使罪得赦。」(太廿六28) 及「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」(林前十一25)。所以,當教會施行和領受主餐時,不忘耶穌為約的祭牲,不忘這約既因耶穌而立,神與我們的關係都彼此不能脫離。

 

3.    我們需要帶著期盼的心情獻上禱告。耶穌在啟示錄最後的部分中確定地說「我必快來﹗」,作者約翰的回應是「阿們﹗主耶穌啊,我願你來﹗」(啟廿二20)。當啟示錄中,老約翰看見「聖城新耶路撒冷由神那裡從天而降」並且聽到有聲音說「看哪,神的帳幕在人間。他要與人同住,他們要作他的子民。神要親自與他們同在,作他們的神」,國土、國君、國民的主題再一次出現眼前。這次我們理解到,這要到來的國是延續的、是永恆的,終極掌權的是神,衪要將一切更新。作為上帝的子民,理應把指望都放在那將要來的國。所以,我們禱告中也應帶有期盼的心情,願主再來。